3月2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情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于2012年由东盟发起,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十国。2020年11月15日,这一协定正式签署。从目前情况来看,RCEP所有成员国均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协定,推动协定在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介绍,我国已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达成了自贸协定,RCEP的达成使得成员国之间有了新的自贸关系,也有新的降税承诺,这将给我国企业带来更多好处。
第一,东盟显著扩大了对我们国家零关税产品的范围,印尼、菲律宾、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等国家均对我国新增了降税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化工、机电、钢铁制品等等,企业将从新增的降税中获得收益。
第二,RCEP为我国新增一个重要的自贸伙伴,即日本。中日双方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化工等诸多领域产品相互降低关税。
第三,我国进口企业也将享到实惠,以更低成本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日用消费品、医药和护理设备,以及进口设计研发、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更好的满足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1/0325/1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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