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回民区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25日电 (记者 张林虎)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值得提及的是,这是《民法典》实施后,内蒙古首例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2月起,被告兰某某等3人陆续以某公司的名义大量招聘推广APP的兼职人员,在互联网上实名认证、注册、解封各类APP账号,并将载有兼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公民个人信息的截图出售给上线,共计获利7万余元。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就3名被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正式实施,通过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来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这也为检察机关探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多法律依据。
庭审中,3名被告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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