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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养女案”当事女孩律师:即便有亲密关系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2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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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新网北京4月16日电(杨雨奇) 连日来,“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当事女孩李星星(化名)的代理律师吕孝权处得知,吕孝权15日已抵达南京准备与李星星

  中新网北京4月16日电(杨雨奇) 连日来,“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当事女孩李星星(化名)的代理律师吕孝权处得知,吕孝权15日已抵达南京准备与李星星母女首次会面。

  对于该案近来被曝光的“亲密”聊天记录等,吕孝权回应:“即便有证据表明两人此前有亲密关系,也不能认定李星星的性行为是出于自愿。”

鲍某明。杰瑞集团官网截图

  美籍高管被指性侵养女

  “四年里长期被控制和性侵”

  这起备受关注的“高管性侵养女”案始于2015年,那一年,李星星14岁,鲍某明43岁。年龄相差29岁的两个人,因为“收养”认识。

  据媒体报道,2015年,李星星的母亲周娟(化名)因为迷信,想为李星星寻找养父母“冲灾”,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有“收养”意愿的鲍某明。

  鲍某明的个人条件较为优越——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国内某知名大学硕士毕业后赴美留学,先后取得中美两国律师执业资格。在取得美国国籍并回国后,他到一家上市公司任高管。

  不过,被“收养”后,李星星并没有因为鲍某明良好的经济状况而过上理想的生活,反而一步步坠入了深渊。她曾向媒体讲述,鲍某明在成为其“养父”后,于2015年12月31日晚,在天津老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3年时间里,鲍某明都对她进行着长期地控制和性侵。李星星也因为身心的巨大压力,多次企图自杀未遂。

  15日,记者对话了李星星的代理律师吕孝权,以求对该案了解更多细节和进展。

  对话李星星的代理律师——

  “自愿”与否是本案本源问题

  连日来,舆论聚焦之下,这起案件中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报道出来。

  鲍某明一方向媒体提供两人的亲密聊天记录。此外,李星星也向媒体表示,自己多次遭到鲍某明恐吓威胁……

  中新网 :目前你跟李星星母女见面了吗?

  吕孝权:15号我已经到了南京,但还没见到李星星母女,正在约定见面的时间。接下来会在南京对案件开展的调查工作,暂时不便向外透露。

  中新网: 据你了解,李星星目前状态如何?

  吕孝权:因为遭受侵害,李星星患上了重度抑郁、重度焦虑和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身心受创严重,精神状况堪忧。但她没有住院,因为最近需要在南京这边处理一些事情。

  中新网: 李星星表示曾多次被鲍某明恐吓威胁,说出实情将被报复,你知晓此事吗?

  吕孝权:这个事情我们目前没有充分详实的证据,如果李星星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将更有助于办案机关对本案的定性。

  中新网: 近来鲍某明拿出了与李星星的聊天记录,以证明双方此前存在亲密关系。

  吕孝权:鲍某明单方面提供的聊天记录材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必须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对“证据”的基本要求,比如证据要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他提供的聊天记录,其实和李星星指控他强奸犯罪的问题没有直接关联。

  对于真实性,李星星也否认了自己在聊天中说过这些话。因为鲍某明知道李星星QQ账号和密码,所以李星星说鲍某明是自己登录后“自说自话”,那这样看来,这些聊天记录是否具备证据的法律效力,还需要办案机关进一步甄别。

  即便退一万步讲,这些聊天记录都是真的,而且能作为证据使用,那也只能从表面上说明,李星星和他存在一定的亲密关系。但在性行为发生的时候,李星星是不是自愿呢?

烟台芝罘公安微博截图

  为何立案难?

  何以被撤案?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2019年4月,李星星曾就自己被性侵一事在当地报警,但最终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案件。4年里,李星星曾多次在烟台、天津等地报警,其中2次被立案,1次因“证据不足”被撤案。

  近期,事件被媒体曝光后,4月11日,烟台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与此同时,鲍某明此前任职的两家公司,也对其作出解聘处理。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表示将对案件进行督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29/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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