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张丹
军人档案,是军人职业生涯的最真实反映,更是退役后军人工作安排和生活待遇的最有力依据。
但近年来,退役军人因档案出现问题而影响工作安置和福利待遇的情况屡见不鲜。
怎样才能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笔者以军人档案的形成时间为序,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谈几点建议。
入伍之前,档案建立审查把关不细致。
军人档案的建立,从武装部征兵时对应征者基本信息的登记、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就已开始,这也就形成了军人档案最初材料,这些原始材料记录了军人入伍前的真实信息,是军人档案的最基本要件。
通常入伍前的基本档案材料为:
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无此件);
②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应有《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
常见问题
随着大学生士兵参军入伍热度越来越高,在征集大学生入伍时,武装部与部队在办理档案移交接收时往往忽略其学籍档案入档的问题,造成后期调档困难,缺少档案材料。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关于认真做好应征青年学历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征〔2008〕9号)中明确:“凡建有学生学籍档案的,学校要提交应征青年的在校档案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档案原件、学校提供的异地就学青年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要装入新兵档案。”
从目前大学生士兵档案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士兵档案基础材料不齐全,缺少大学学籍材料现象较为普遍。
同时,在接收地方新入伍士兵档案时还发现,部分人员因不符合入伍条件,通过各种途径篡改个人档案信息,造成档案中姓名、年龄、籍贯、入伍地以及学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
无论是学籍未入档案还是档案材料的不真实不齐全,都将严重影响军人服役期间的考学、提干、工作调动以及退伍后的工作安置等。比如在退役人员档案移交时,因档案中记录的入伍地和实际户籍所在地不相符,导致有关单位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建议
结合以上问题,建议武装部在征收新兵入伍时,要将新兵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完整作为档案审查的最重要内容。
招收入伍的普通公民必须与公安户籍部门联合审查其年龄的真实性、准确性,招收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必须审查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必须将其学籍档案提取归入新兵档案,保证新兵入伍档案信息的齐全完整。
同时,部队领兵人员和武装部交接新兵档案材料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标准,切实做到档案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的均不予接收,共同把好档案形成建立的源头关口。
服役期间,档案收集整理不及时。
军人服役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是军人军旅生涯的真实反映,是对军人德才表现的真实记录,部队人力资源部门对军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军人档案除了入伍基本材料外,通常还有党(团)材料、军衔、职务晋升(调整)材料、士官选取晋级相关材料、军官入学或者提干相关材料、奖惩材料、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生活待遇材料、学历或者职业资格鉴定相关材料等。
常见问题
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部队人力资源部门跟踪收集不及时,收集不全,很多反映军人现实表现的原始材料未能及时归档。
近年,部队调整改革,很多单位撤编改编后,原单位使用的印章也一并收缴移交,这种情况下,军人档案材料未及时跟踪收集整理归档,改革后发现档案材料缺失问题再进行完善就会更加麻烦,补救起来也就更加困难。
此外,不同地方军人档案内各个要件材料的标准和规格不统一,这也会对退役军人档案审核造成困难。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26/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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