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赵丽静)刚毕业就职就遇上了被拖欠工资,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其交五险一金,家住黄陂区的杨女士就遭遇了此事。今日,记者获悉,通过法援律师的帮助,为杨女士讨回了9000元赔偿。
今年19岁杨女士是黄陂人,2019年大专毕业后,应聘到汉口北一家公司,在为该公司寄快递时,路上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多处身体软组织挫伤。后来,杨女士所在公司让其在家调养,因碰上了疫情,杨女士一直在家,杨女士只在公司工作了两个半月,公司只发了她一个月工资,还拖欠了她3000元工资。今年4月,复工复产,杨女士所在公司既不给她安排工作,也不通知她上班。杨女士索要工资时,还受到了公司老板言语威胁。
遭遇这些事情,杨女士情绪极不稳定,十分担心害怕。今年5月,杨女士找到了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派援助律师石教权承办此案。
石律师在调查中,发现杨女士的公司既没有与她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杨女士购买五险一金。石律师收集齐相关证据材料,陪同杨女士到黄陂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为杨女士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今年8月18日,经过多方协调,杨女士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共计9000元的赔偿。
9月21日上午,杨女士冒雨从二十多公里的老家赶到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两面锦旗,表达对援助律师及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感谢。
该案法援律师石教权告诉记者,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作时,要通过正规信息渠道求职,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查询看看该公司有无不良记录,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社保缴纳、试用期、加班待遇、工资发放时间等条款,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手上应该留一份。遇到用人单位要求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时,应当拒绝签字。在签订书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自己一份,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另外,当遇到企业不签订书面合同、不购买社保、不按时支付工资的不良企业时,应当及时保留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打卡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维权。
【来源: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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