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通化市辉南县公安局招录30人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全县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经辉南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辉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签订聘用合同。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辉南县内户籍(须自行解决住宿);
2、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4日-2002年9月14日);
3、高中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有公安工作经历的;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收容教养、强制戒毒或者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3、有吸毒史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4、组织、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恶势力的。
5、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6、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开除学籍或者部队除名的。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21/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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