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网络技术和
支付方式的迅猛发展升级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
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利益
公安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
电信诈骗的过程中发现
电信网络存在黑灰产业链
滋生了此类案件的多发
这些黑灰产业链的泛滥存在
为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提供了便利
造成侦查追溯困难
导致警方打击难度加大
小编整理了四起电信诈骗案件
揭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涉银行卡、电话卡等
\" 黑灰产 \" 违法犯罪
在看案例之前
小编先给大家科普一下
GOIP 和 \" 多卡宝 \" ( SIMBOX ) 等设备
GOIP 和 \" 多卡宝 \" ( SIMBOX ) 等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 SIM 卡同时运作,还可以远程控制异地的 SIM 卡和 GOIP 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了人与 SIM 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
同时,它可以虚拟拨号,能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公安机关对其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难度极大,因此逐渐成为诈骗分子的新手段。
下面让我们看一起
利用 GOIP 设备诈骗的案例
案例一
今年 7 月 7 日,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嫌疑人郑某伟等人在辖区利用 \"GOIP\" 设备进行电信诈骗活动。接报后,龙子湖分局大有路派出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立即对郑某伟展开调查。经侦查发现,郑某伟和夏某某、卢某、薛某某等人联系密切,且不停在市内变换租赁地点,形迹十分可疑。
8 月中旬,办案民警获悉,郑某伟近日携带 \"GOIP\" 设备去外地维修,便决定在其返回郑州后将其抓捕。8 月 26 日,郑某伟携带着 \"GOIP\" 设备刚一踏上郑州,便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抓获归案。
经现场讯问,郑某伟对其利用 \"GOIP\" 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同伙夏某某、卢某、薛某某等人。警方顺藤摸瓜,于 8 月 26 日当天将其余 3 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缴获 \"GOIP\" 设备 3 套,作案用的电话卡百余张。
据郑某伟等人供述,他们受雇于同一上线,被安排在不同的地方利用 \"GOIP\" 设备参与诈骗犯罪活动,每天获取的报酬为上千元左右。目前,郑某伟等 4 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郑州警方通报,自 8 月份以来全市共打掉 \"GOIP\"、络漫宝等犯罪窝点 9 个,查处贩卖手机卡、贩卖个人银行卡,贩卖个人微信账号、架设 GOIP 设备等各类涉案人员 80 人,刑事拘留 68 人,查获 GOIP 设备 7 台。
对此类严重扰乱
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国家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售卖 \" 伪实名 \" 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用自己信息开设
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贩卖
一个账户获利数千元
而这个账户则沦为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洗钱工具
案例二
今年 4 月,李某、王某、韩某等人在洛宁县工商局注册的 3 家公司的对公账户,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于洗钱,涉案账户资金流水高达上百万。
洛阳警方发现这一线索后,将该线索交由洛宁县局侦办。洛宁县局反诈中心民警与辖区派出所民警核查后,发现李某、王某、韩某、梁某、周某将自己注册登记的工商信息以及银行对公账户、营业执照、U 盾、公司印章等信息材料,以每套 1000 元到 2000 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出售给杨某斌及其同伙吴某、赵某。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19/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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