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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1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有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个性发展,使学生更加适应新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有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个性发展,使学生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部署,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以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特别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国家将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同步推进。在此背景下,我厅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启动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工作。

出台《指导意见》的文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二)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三)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

(四)国家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即《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五)广东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特别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政策文件,主要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指导意见》起草的原则

在起草《指导意见》过程中,主要遵循四个原则:

一是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相衔接一致;

二是与我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相衔接;

三是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并兼顾招生考试制度需求;

四是学习省外先进经验与结合省内实际相结合。

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或参考。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校和教师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有利于促进教育评价方式改革,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提升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和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多样化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指导意见》的形成过程

为出台《指导意见》,教育厅于2017年初成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了资料案例搜集和专题业务研究,并成立了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

一是组织调研。2017年8-9月组织专家及工作小组成员赴省内外开展了系列调研,走访了浙江、上海、北京、天津、辽宁、山西等省市,并在省内部分地市开展了现状调研和需求调研。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16/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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