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伯,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吗?”
“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谢谢纪委的同志帮我解决了大问题!”
这是雷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近期办理的举报案件进行电话回访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以来,雷山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着力提升信访办理质效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走访、定期约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回访跟踪,避免群众因得不到回音而一信多投和越级上访等问题,妥善化解信访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有效架起了与群众的“连心桥”。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案件办结后由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结果;对问题已调查清楚、处理到位仍继续上访的重点检举控告人,做好疏通、劝导和政策解释,并如实记录,形成书面材料。
与此同时,为确保回访工作不走形,该县纪委监委还制作了《信访举报回访反馈表》,在回访过程中,认真填写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并由信访人签字认可。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回访工作单独见面23人、电话回访7人,满意度达95%。
“群众事无小事!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回访,才能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群众满意不满意,这也是我们查漏补缺的重要途径。”雷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完善信访回访机制,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既要当好信访群众“贴心人”,也要用心架起政府与群众的信访“连心桥”。
【来源:贵州黔东南州纪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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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1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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