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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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的一名家长,带着小孩走进派出所,他说,他为小孩准备的学费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忙。
原来,当天上午父亲带着10岁的小曾到学校报名,准备交学费时,发现自己支付宝里的7200元钱不见了,老曾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也顾不上报名了,带着小曾就来到了派出所。
民警查看相关信息后,发现老曾的钱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给某短视频平台,每笔支出的数额不等。少则几块钱,多则上百,老曾看到明细后百思不得其解。
民警看到一旁的小曾,大概明白了事情真相。随后通过耐心的询问和开导后,小曾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原来,8月31日在小曾用父亲的手机看直播时,用支付宝里的7200元,买了“钻石”全部打赏了主播。当民警问起,如何知晓支付宝密码时,小曾的回答顿时让众人一惊,“平时看父亲支付时偷偷记下的。”
因小曾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警首先联系该直播平台客服帮助上传了身份信息、转账记录等诸多证明材料。
经一系列繁琐操作,多次协调,当天该直播平台退还7200元,血汗钱失而复得,老曾向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使小曾免受一顿“毒打”,民警告知老曾要言语开导为主,“棍棒之下出孝子”是错误行为。
警方提示
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尚未成熟,家长应多加重视孩子价值观和消费观的培养,孩子在家玩手机及游戏时,家长应加强监管:
一、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起到监护作用,尽到教育义务,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引导孩子健康使用互联网。
二、在孩子的日常教育中,家长切忌随意将银行卡等支付账号和密码随意透露给孩子,避免孩子打赏主播、网上购物等事件发生。
三、家长在给孩子提供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应多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与诱惑,及时进行关心和引导。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10/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