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了解和掌握长居异地就医、转外就医、异地急诊备案等办理程序,共同做好医保工作,我们编印了《含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指南》,衷心希望能给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提供帮助,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长居异地就医申请办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户口迁往外地或虽户口未迁往外地,但长期(一年以上)在外地随子女居住、务工、经商的可办理长居异地就医。
经办流程:
参保人员前往县新农合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含山县城乡居民异地人员就医申请备案表》;提交居住地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社区居委会证明不作为有效证明);户口在本地随异地子女居住的,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异地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二、转外就医服务办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病因本县医疗技术无法诊治或参保人(代理人)自行要求转外地治疗,可办理转外就医。
经办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病因本县医疗技术无法诊治,由参保人所属医共体牵头单位(含山县人民医院、含山县中医院)确认符合转外就医条件的,由诊治医生提出转诊建议,填写《含山县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转诊表》,医院医保办审核后上传信息,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上传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
2、参保人(或代理人)自行要求转外地治疗的,可以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手续前直接拨打新农合管理中心异地就医备案电话:,经核实后给予办理。
温馨提示:未经参保人所属医共体牵头单位诊治且未同意转外的或参保人(或代理人)自行要求转往市域外治疗的,住院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下降10%。
转诊时效:符合转外就医条件的,需提前(入院前15天内)办理转诊手续,转诊有效期为一个月。
转诊办理地点:含山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辖:林头镇、仙踪镇、清溪镇、铜闸镇、运漕镇)转诊咨询电话:;含山县中医院医共体(辖:环峰镇、陶厂镇、昭关镇)转诊咨询电话:
三、异地急诊备案办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包括外出农民工)外出期间在异地发生急诊、急救需就地治疗的可进行异地急诊备案。
经办流程: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包括外出农民工)异地发生急诊、急救住院,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等通讯方式联系备案。参保人员搜索关注“含山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登记上传首诊病历等就诊信息材料审核备案,或拨打新农合管理中心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四、异地就医服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中心备案上传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并且所持有的社保卡(二代社保卡)、所就医医院已联入平台,可实现持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为更快捷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政策咨询及办理业务服务:
新农合咨询电话:、;
含山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含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转诊须知:
一、异地就医转诊表由转诊医疗机构专业科室或相关专业科室执业医师填写,经科室签署意见和申请人签字确认后由该医疗机构医保办登记备案上传信息后即可。
二、异地就医转诊表申请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有效期未转诊就医的必须重新申请。转诊申请限当次诊治有效,当次诊治结束有效期自动终止。
三、转外住院期间因疾病诊治需要再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治的(市外转出医疗机构出院记录上应有建议转诊记录),可直接到有关医疗机构诊治。转院时须提供有关病历资料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备,无需回所属医共体牵头单位办理转诊手续。
四、已办理了市外住院转诊手续,并持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作的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市外就诊医疗机构划卡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按规定实时享受医保待遇。无法划卡办理入院的,现金结算后到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提交材料:①住院正式收费票据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出院记录(小结)原件、④安徽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⑥《含山县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转诊表》、⑦门诊或住院期间使用白蛋白、血液制品(全血、血浆、红细胞悬液、血小板、冷沉淀、白细胞)、高值手术耗材需要提供有关病历资料。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904/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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