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华园南区新材料基地大气污染源动态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09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21
项目名称:清华园南区新材料基地大气污染源动态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14,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大气污染源动态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完成期限 付款方式
大气污染源动态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 政府
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大气污染源动态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运营维护期为三年。 1.系统建设费用支付:
①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系统建设费的25%作为预付款;
②所有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系统建设费的35%;
③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
2.运营维护费用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
3.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采购项目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明文件。
(2)所属期为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5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或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4如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 2020年08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方式: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须在2020年08月21日至 2020年08月27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821/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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