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注意了!
因提供的无房证明存在虚假、失实情况,近日,有7户家庭被公开通报处理!
这7户家庭不但被取消此次摇号的资格,今后一年内也将不得参加购房摇号!
01
明明名下有房,却伪造无房证明!
杭州这7户被严肃处理!
近日,杭州的望运河云庄北区7、8幢于2020年7月19日-7月21日启动线上登记,登记结束后,经系统核查比对,发现有7户家庭所提供的无房证明存在失实及隐瞒情况。
经核实确认,取消该7户家庭此次摇号资格!
该楼盘位于运河畔,是近期市场热度较高的楼盘之一。
据悉,这7户家庭, 明明名下有房,却通过PS等手段,伪造了一份无房证明。
根据杭州最新的购房摇号规则,均价元/㎡以下楼盘,50%房源将优先向无房户倾斜,因此无房户摇中几率大增。
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保障公平!各地接连出手!
最高5年内不得再买房!
为了保障摇号公平,不少热点城市接连出手!
西安:伪造资料骗取购房资格者五年内不得再买房
西安若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一经查实,当事人的网签合同将被注销,其和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
此前西安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中规定,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将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
西安市房管局还规定,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代理销售公司,一经查实,取消并停止一切代理业务;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并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海南: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者五年内不得在海南购房!
2018年3月3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表示海南将严格执行限购“新政”。
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个人,一经发现,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购房!
03
南京新规
用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将被追责
今年7月,南京市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提到,购房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伪造购房证明、资金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追责。
并且在关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失信行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答疑中提到:
持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法律文书、公证书、身份证明材料、购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税费缴纳证明等虚假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列为一般失信,一般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限为一年。
希望所有的购房者,自觉遵守摇号规则,千万不要学那些弄虚作假者,否则后悔莫及!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817/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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