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案例分析(三):有欧洲申根或澳新签证记录的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加拿大签证难真的有目共睹,所以很多申请人先去一下相对比较容易获签的发达国家,比如:欧洲或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但问题来了,有了这些签证就一定能通过吗? 可能有人会说,

加拿大签证难真的有目共睹,所以很多申请人先去一下相对比较容易获签的发达国家,比如:欧洲或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但问题来了,有了这些签证就一定能通过吗?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有美国签证,办加拿大签证不就容易了。但是,美国签证也比较难,并不适合所有的申请人。

今天,我们就跟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一起来探讨欧洲或澳新签证记录对加拿大旅游签证的作用。

案例(一)

申请人:未婚女性,职业钢琴表演,有澳洲和部分东南亚国家的出国记录,单独一个人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证。

申请加拿大旅游访客签证时,声明与朋友(已持有加拿大签证)一起前往加拿大旅游。

结果:被加拿大拒签。拒签理由是: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及资金情况。

当时的完整拒签信如下:

考虑到签证申请人是钢琴表演者,工作状况比较稳定,持有澳洲签证记录,虽然未婚,增加一个面谈的机会,我们判断申请人拿到美国签证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参考“持有美国签证简化材料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这个折中方案。

经过申请人同意,办理美国签证,走加拿大简化材料办理签证通道。申请人顺利拿到美国签证,后续顺利拿到加拿大签证。

结论:申请人持有澳洲签证,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证比没有发达国家的出境记录的申请人来说,通过几率要大一些,但是,加拿大移民局仍然要对申请人的本身的收入和财务状况进行考察和审核,如果达不到移民局认定的要求,也无法顺顺利利一步到位拿到加拿大签证。

在持有澳洲签证的前提下,如果申请人本身情况比较良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良好的受教育情况,可以参照“持有美国签证简化材料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的方案,先拿到美国签证后,再来办理加拿大签证。

案例(二)

申请人:已婚夫妻,一个报社在职人员,一个自营职业者, 只有申根法国签证记录,前往加拿大看极光。两人半年银行流水长期余额都在5万以上。

在递交签证一个月后,夫妻二人都顺利拿到签证。

结论:夫妻二人都持有申根法国签证记录,两人半年银行流水长期比较充足,资金状况比较良好,能支付在加拿大停留时间内的消费,加上夫妻两人同行,一起前往加拿大旅游,大大提升了过签几率。

加拿大和美国签证信息共享,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申请人参考“持有美国签证简化材料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根据“加拿大与美国签证与移民共享协定”,签证信息是会在两国之间共享的!

加拿大与美国签证与移民共享协定截图,如下:

完整的协定内容如下【比较长:感兴趣者浏览其他可以忽略】

从签证申请者的角度来看,对于签证信息共享的国家,申请签证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是真实、不矛盾的。

  • 前后个人资料信息不能自相矛盾
  • 不要隐瞒真实信息

如果申请信息或材料有所变化或不同,则必须要有其合理性。

提醒:

若申请人参考“持有美国签证简化材料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先拿美国签证,再办理加拿大签证。申请人尤其要注意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以及其他一些重要信息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更工作证明,除非申请人真实变更了工作。

总结

有了欧洲或澳新签证,申请加拿大签证通过几率会大大增加,但移民局同样会对申请人自身情况,如收入和资产状况等进行审核,具体过签与否,要看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若要参照“持有美国签证简化材料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折中方案继续申请加拿大签证,需要先评估自身是否有机会拿到美国签证,折中方案并不适用于任何人。

申请人加拿大签证申请被拒,最终的解决方法各有所不同。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811/534.html

上一篇:总说“内存不足”,可存储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一篇: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设备采购及软件服务采购项

信息记录材料投稿 | 信息记录材料编辑部| 信息记录材料版面费 | 信息记录材料论文发表 | 信息记录材料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信息记录材料》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