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原材料进场后,材料科及时通知实验员协助取样,对目测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
(2)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原材料进厂必须出具厂家正规合格证,标明水泥品种、标号、数量,并通知实验室并协助取样。
(3)骨料进厂必须逐车验收、目测不合格的集料应予以拒收,报实验室主任或相关主管人员处理。
(4)外加剂进场应及时取样,进行相关试验,试验不合格不予接收。
(5)原材料进厂后,按照品种、规格分别存放,严禁混放。
(三)样品检验、复验和判定制度
(1)取样员取样结束,应填写"委托试验单",建立委托试验台账,交相关试验人员试验、检测。
(2)样品检验、复验和判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保证检验判定的可靠性、正确性和科学性。
(3)实验员收到样品后,应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检测,填写试验原始记录,目测数据有两人相互核对,共同签字核实。
(4)实验室人员在试验检测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干涉,独立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私自更改试验数据。
(5)遇有以下情况,允许复检:
1. 人为原因造成 操作失误或数据读取错误导致试验结果不准;
2. 试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导致试验中断、失准或无法正常进行,如停电、设备突然失灵等;
3. 检测结果发生明显错误,不符合实际情况;
4. 试验人员认为应当重新试验、检测。
(6 )对复检样品时应更换实验人员,其结果判定,原则上以复检数据为准,复检前数据无效。
(三)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实验员应根据试验情况,采用钢笔或中性笔,手工填写统一表格的原始记录,做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2)原始记录按照年度连续标号,编号唯一,按表格设计要求填写,签字齐全
(3)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测样品名称、编号,收样日期、检测日期和检测完成日期,检测项目和方法,检测仪器名称、型号,仪器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条件,检测过程中所出现的现象的观察记录,检测原始记录的计算及数据处理结果,检测人员和校验人员签名等内容。
(4)原始记录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应在错误处划两条横线,在其右上方写下正确数据并加盖检测员名章确认,不允许随意涂改和删减原始记录。
(5)原始记录填写后,应经试验人员校核、签字确认后,送交资料室存档保存。
(6)原材料原始记录在资料室存档保存五年。
(四)样品抽样、保存制度
(1)实验室设立专职实验员进行取样、登记、试验、封存、处理等流程,并严格依照规定记录样品流转的整个过程。
(2)试验员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对进厂原材料进行随机取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循私情,在取样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取样人员有权拒收该批原材料,并将情况报告实验室主任。
(3)所取样品,实验员应按照要求填写记录并签名,一经抽取,不得更换。
(4)样品存放应符合相关规定,如温度、湿度的要求,同时具有防火、防盗措施。
(5)实验员根据规范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填写试验原始记录,试验结束后应进行封存保管,做好样品标识,注明品种、等级、日期等信息。
(6)对封存样品要进行妥善保管,分门别类存放,确保不错样、不混样、不丢失、不变质、不改变其性能。超过规范规定的保存期限方可予以处理,非实验室人员严禁处理样品。
(五)资料管理制度
(1 )实验室设立专人管理资料文件,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科学和公正。
(2)资料员对各项技术资料、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文件,应按照规程、标准,做好资料和报告文件的归档。
(3)规范准确整理各种记录、台帐、检验报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名称应严格按照项目部验评范围划分表执行。
(4)资料员认真做好各种材料、实验仪器的使用跟踪台账,及时收集试验资料。
(5)按时将技术资料送至工地,保留收发记录,及时做好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管理制度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依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
(2)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及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并以试配结果调整后确定。
(3)根据本常用原材料,设计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原材料情况及混凝土技术要求及质量检验的结果予以调整、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808/519.html
信息记录材料投稿 | 信息记录材料编辑部| 信息记录材料版面费 | 信息记录材料论文发表 | 信息记录材料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信息记录材料》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