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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城市维护费材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城市维护费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城市维护费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ZCDLG

项目名称:2020年城市维护费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6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路灯及景观灯照明维护材料、雄关广场、高铁南站广场维护材料、三乡太阳能路灯维护材料预算金额:84.60万元(其中:路灯及景观灯照明维护材料61.1560万元、雄关广场维护材料5.9395万元、高铁南站广场维护材料3.2854万元、三乡太阳能路灯维护材料14.3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3)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4)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2019年或2020年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提供申请人企业所在省份的查询结果),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文件获取之日 起 至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日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三个网站均需提供,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备注:请各投标商将投标商资格要求1至3条内容另备一份(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标注"资格性审查资料"及公司名称并盖章。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现场审核投标商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不提供审查资料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29至2020-08-04,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获取方式流程:(1)未注册: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2)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登录主体共享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并提交认证。(3)登陆方式: ①用户登陆:注册手机号+密码+验证码。②证书登陆:CA证书+密码+口令。(4)投标:系统登陆后,在首页左下方的招标公告栏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技术客服:6 ; QQ群:;网站保留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已有数字证书(UK锁)的用户,需联系甘肃省公共资源主体共享平台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77 9766 1556)对现有数字证书进行绑定操作,绑定成功后方可登陆新版服务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登录 /f,打开公告即可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8-20 09:00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及《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 3 号)》的要求,参与开标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来自疫情防控低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来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证明或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来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嘉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并严格服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现场管理规定。3.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729/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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